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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股份: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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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和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涵盖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职责分工、应当披露的信息、审批程序、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和罚则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同时在境内外上市,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同步在境内披露,反之亦然。

董事会负责制度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协调。公司设有投关群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须按时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和其他重大事件公告。公司应关注股票异常交易及媒体报道,及时了解真实情况并披露相关信息。

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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