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监事会确认,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及其他应激励的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家属。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5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57名激励对象授予25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31.50万股授予21名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23.50万股授予36名激励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