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巨化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14: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视频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周黎旸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8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62,541,6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814%。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及支付2024年度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度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内的十项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