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14日在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885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公司董事会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集此次大会,并提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通知,确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8日。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0,968,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145%。会议由董事长夏泽民主持,审议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公司董事和监事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以及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等多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