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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士力: 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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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受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执业律师郭瑞鹏、张辛羽出席了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发出,明确了会议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内容。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4日15:30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601,953,8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134%。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合并统计后,共有851名股东参与投票,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06,427,2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746%。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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