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创业环保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捐赠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捐赠行为,维护股东权益,履行社会责任。该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各控股公司。对外捐赠指集团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置的财产赠送给合法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公益事业。制度强调捐赠应遵循自愿无偿、量力而行、程序规范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捐赠资产应为企业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不得以个人名义捐赠。捐赠须通过慈善机构或政府部门进行,且需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单次捐赠低于500万元或年度合计低于1000万元需经董事会批准,超过上述金额需经股东会批准。捐赠事项需纳入年度预决算管理,并按规定披露。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对外捐赠管理办法》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