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受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聘请,指派杨敏律师、李妍律师出席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对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股东会于2025年5月13日14:30在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草铺镇安宁产业园区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15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李树雄主持。会议召开时间与通知公告时间间隔20天以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55,836,6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981%。其中,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47,980,016股;网络投票股东共22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856,613股。中小股东共22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856,713股。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公司2025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公司2025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等十项议案,听取了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项决议均以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票数通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