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确认,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5月13日,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等情形。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5月13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200.00万份,行权价格为12.65元/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