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彩虹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受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发布。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43名,代表股份2,694,865,1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10%。会议由董事长李淼主持,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年度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在内的七项议案。其中,议案七为特别决议议案,其余为普通决议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