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接受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拟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关于拟投资建设“20万吨PA6功能性锦纶长丝项目”的议案》等十二项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3,416,1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682%。会议由董事长郑期中主持,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