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顺宏路1号办公楼8层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5名,持有公司股份100,640,5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910%,另有15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持有股份418,700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八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以及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其中部分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