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在本公司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迟宗蕊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0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方式发出。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顾丽萍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董旭海先生列席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对象人员准确,数量无误,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特此公告。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5月13日。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