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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股份: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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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接受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专项法律顾问。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问询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主要涉及三个问题。

问题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本次募投项目包括“航空电气系统系列化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和“磁悬浮轴承高速电机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均尚未取得环评批复。发行人说明了永磁技术和磁悬浮轴承技术的应用情况、与现有产品的联系及区别、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及环评批复的办理进展。两个项目均已取得环评批复。

问题5关于股份质押:控股股东湘电集团累计质押17,700万股,占其持股的97.80%。质押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和补充流动资金。质押合同约定了质权实现情形和平仓线、警戒线。经核查,发行人股价波动情况显示平仓风险较小,且已制定维持控制权稳定的措施。

问题6其他:发行人高管兼职和领薪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涉及房地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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