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5月))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投资者、证券市场分析人员、财经媒体、监管部门等的沟通。公司应以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为交流内容,确保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高管应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标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关系,建立稳定的投资者基础,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公司应通过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如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确保沟通渠道畅通。公司还应设立专门的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公司应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特别是在涉及现金分红、重组终止、股价异常波动等情形时。说明会应提前公告,确保投资者充分参与。公司还应合理安排现场参观、座谈等活动,确保信息隔离,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公司应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误导投资者。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