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裴新春))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新春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发表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候选人,提名基于对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记录的充分了解。声明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被提名人已通过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被提名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出现特定情形,不是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场所采取禁入措施或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未因涉嫌违法被立案调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未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录入、报送或对外公告,并承诺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辞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