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明确董事会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下设办公室及战略、审计、提名与薪酬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特定标准需经董事会审批,包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等方面的标准。董事会负责审批对外担保、借款合同等重要事项。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如股东提议、董事联名提议等。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特殊情况可免于通知期限。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审议议题需充分讨论并进行表决,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及决议公告事宜。董事长负责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确保决议执行情况的反馈。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