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由十名董事组成,含四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会议筹备、文件保管等事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三日发出,特殊情况可即时通知。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超过半数董事赞成。董事会议事规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规则由董事会解释并有权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