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康尼机电关于收到再审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再审民事裁定书【(2024)最高法民申 7015号】。2023年10月,公司收到南京中院下达的一审民事判决书,要求泓锦文基金返还25,624,553股康尼机电股票并赔偿73,251,142.42元。2024年11月,江苏高院下达二审民事判决书,驳回泓锦文基金上诉,维持原判。2025年1月,泓锦文基金向最高法申请再审,请求重审并撤销相关判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执行的25,624,553股股票并于2025年1月2日完成注销。2025年1月16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司法执行的现金赔偿款4,899,407.60元,剩余赔偿款项正在积极追偿。最高法驳回泓锦文基金的再审申请,本次公告的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除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