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根据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胜任职责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