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相关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遵循从严处理原则。制度规定了相关人员在特定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如A股上市交易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同时,明确了禁止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如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此外,制度还规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并需提前通知董事会秘书,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交易。相关人员还需按规定申报和披露其持股变动情况,确保信息透明。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