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包括: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及审阅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标的资产评估机构。上述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依法必备的证券服务机构。
除上述证券服务机构外,公司还直接或间接聘请了境外律师事务所方氏律师事务所、Hanson Bridgett LLP、Falcon Law Corporation、长江律师事务所、LAW FIRM JANKANG 和 Concord&Sage 出具境外法律意见书。此外,公司聘请了北京大象无形咨询顾问有限公司提供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并聘请了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底稿电子化等制作服务。
公司聘请上述第三方机构的行为合法合规,除前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为本次交易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聘请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券商律师,聘请费用将由中金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符合相关规定。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