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8日发布。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14点30分在温州市合众大厦12层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在内的多项议案。《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未获通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27名,代表股份394,626,9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9217%。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