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迅驰车业江苏有限公司25.3271%的股权。迅驰车业注册资本为13,377万元。股东张之怡拟将其所持公司3,258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24.3552%股权无偿转让予张荣平;股东张驰将其所持标的公司3,029.1867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22.6447%股权无偿转让予张荣平,将其所持标的公司702.08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5.2484%股权无偿转让予常晓飞。张之怡为张荣平及常晓飞之女,张驰为张荣平及常晓飞之子。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迅驰车业25.3271%股权。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迅驰车业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显示,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914,392,097.63元,负债总额为623,107,839.41元,净资产为291,284,258.22元,营业收入为766,146,319.61元,净利润为-38,630,910.62元。
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不会改变公司在迅驰车业的持股比例,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