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四次修订稿))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计划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立新能源三塘湖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规模+80万千瓦风电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为包括新疆能源集团和国有基金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其中新疆能源集团拟认购比例不低于10%,国有基金不低于2%。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280,000,000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有助于提升公司装机规模和盈利能力,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新疆能源集团仍为控股股东,新疆国资委仍为实际控制人。公司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