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规则指出,公司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提案需征求董事及高管意见。临时会议可由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提议召开,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会议通知需提前14日(定期会议)或3日(临时会议)发出,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议程等。董事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有严格限制。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关联交易等特定事项时,相关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应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规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