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发布召开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下午14:30在上海浦东新区新金桥路36号南塔1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7,660,8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628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阿拉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135,319,193股,反对1,650,437股,弃权691,268股,议案获得全部参会表决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7,447,481股,反对1,650,437股,弃权691,268股。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