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谦))
朱谦作为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同意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终身名誉董事长章卫国先生提名。朱谦声明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朱谦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其不存在利害关系。朱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朱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朱谦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朱谦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朱谦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朱谦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朱谦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朱谦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朱谦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朱谦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及其他有关信息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如因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规定,将持续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