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决议,万盛股份在2021年至2025年间多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包括激励计划的草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和期权数量、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等。
2025年3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预留股票期权第二次行权期限于2025年1月19日期满,6名激励对象未在此期限内行权,因此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89.6万份股票期权。国浩律师认为,本次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还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注销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