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交割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交割情况的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金杜律师事务所受赛力斯委托,就赛力斯发行股份购买重庆两江新区龙盛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所涉法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2025年2月18日,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交易的注册申请。金杜律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交割情况进行核查。
本次交易方案为赛力斯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重庆产业母基金、两江投资集团、两江产业集团合计持有的龙盛新能源100%股权。赛力斯已召开多次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目标公司及交易对方也已同意本次交易。重庆两江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已批准本次交易并完成资产评估备案。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龙盛新能源已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赛力斯持有龙盛新能源100%股权。后续事项包括上市公司需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支付对价、办理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变更登记、继续履行相关协议和承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各方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