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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欣新材: 康欣新材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收到股票回购贷款告知函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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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康欣新材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收到股票回购贷款告知函的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拟将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来源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6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43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1%,购买的最高价为1.40元/股、最低价为1.3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995,48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收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发来的《关于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回购贷款的告知函》,主要内容包括: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用途为专项用于回购上市公司股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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