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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瑞新材: 联瑞新材公司章程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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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联瑞新材公司章程)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旨在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公司由连云港东海硅微粉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19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146.919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硅微粉及其制品设计开发、制造,电子粉体材料、非金属材料等。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股份增减、股份转让等内容,明确了股东权利和义务,股东大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重大决策。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负责日常经营决策。公司总经理负责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监督。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制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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