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受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对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翔鹭钨业于2018年3月至2019年8月期间,经过多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获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准。2019年7月25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面值总额为301,922,3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2019年9月16日,该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简称“翔鹭转债”,代码128072。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及《募集说明书》,“翔鹭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规定,若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截至2025年3月19日,公司股票已连续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赎回条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利,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翔鹭转债”。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