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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力 士: 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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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高尔夫路凤凰创新园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4,800,802股,占公司有表决股份总数的17.5010%。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152,124,300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1人,代表股份2,676,502股。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162人,代表股份2,676,802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徐世嘉先生和王俊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徐世嘉先生获得153,166,323票,占98.9441%;王俊先生获得152,862,191票,占98.7477%。会议由董事吴琼明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

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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