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对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核查报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编号为大信专审字2025第4-00005号。审核意见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审核工作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核证据。管理层负责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治理层负责监督报告过程。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发表审核意见,确保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不存在重大错报。
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主要项目包括: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69,587.71元;政府补助合计455,652.00元;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处置损益合计4,021,619.58元;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949,245.53元;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核销1,088,054.54元。报告仅供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