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为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顾问协议,方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此次股东大会,并就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集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出具意见。
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在上海镇坪智选假日酒店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的交易时间段。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参与现场表决的股东共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16,548,9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335%。网络及现场投票合并结果显示,共有440名股东参与,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17,111,480股,占73.084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该议案的有表决权股份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
方达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