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独立董事张达先生、刘洪渭先生、闫庆悦先生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经核查,三位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他们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这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