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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华科技: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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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为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年2月2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议案,并于次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12日14时在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A座昊华大厦19层会议室召开,董事长王军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的交易时间段及9:15-15:00。现场参会股东及代理人共4名,持有表决权股份803,600,122股;网络投票股东214名,代表股份264,840,442股,合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226%。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选举周民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徐君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四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有效通过。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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