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8层,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5年2月25日发布。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12日下午15:00在厦门市翔安区翔海路19号公司1#楼4F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四项议案:1) 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2) 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3)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4)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的议案。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第四项议案回避表决。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本所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确保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