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2025年3月1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823,85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8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9,999,995.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3,757,177.03元。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2月2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余额为275,799,995.57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协议规定,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有权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乙方按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