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锋尚文化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为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3月11日下午14:00在北京东城区青龙胡同一号歌华大厦A座1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及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1人,持有表决权股份122,894,869股,占公司全部有表决权股份的65.2133%。
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一是《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吴艳女士和郑俊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分别获得同意票122,355,516股(99.5611%)和122,468,710股(99.6532%)。二是《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122,513,979股(99.6901%),反对票362,660股(0.2951%),弃权票18,230股(0.0148%)。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