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的复函)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毅达”)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的复函如下:
本公司作为中毅达控股股东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称“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代为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截至本复函签署之日,除中毅达于2024年8月14日披露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公告涉及的股份发行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影响中毅达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亦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此外,本公司及资管计划在中毅达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中毅达股票的情形。
特此复函。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