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控股股东Engineus Power Holding Inc.及实际控制人徐华东和CHUI LAP LAM分别进行了回复,主要内容如下:
截至回函日期,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表示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涵盖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此外,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进行买卖公司股票的操作。
控股股东Engineus Power Holding Inc.的回函日期为2025年3月2日;实际控制人徐华东的回函日期为2025年3月11日;实际控制人CHUI LAP LAM的回函日期为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