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于鹏超)
本人于鹏超,同意由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的工作经验。尚未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承诺将在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
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以上、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人员。过去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本人具备高级管理会计师职称,拥有5年以上会计及财务管理全职工作经验。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
声明人:于鹏超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