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下午14:30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南路2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彭骞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9:15-15:00。
出席人员包括截至2025年3月4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现场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94,835,891股;网络投票股东119人,代表股份10,055,978股;中小股东119人,代表股份10,055,978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六项议案: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彭骞、刘荣华、马骏、苗丹、刘炳华、王宁宁)、独立董事(季小琴、张慧德、邓社民)、非职工代表监事(雷新军、帅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所有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