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海泰新光: 海泰新光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海泰新光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5-011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预案。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3月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1. 青岛普奥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持股15,288,000股,占比12.68%; 2. ZHENG ANMIN,持股14,700,000股,占比12.19%; 3. FOREAL SPECTRUM, INC.,持股14,000,000股,占比11.61%; 4.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二组合,持股5,038,711股,占比4.18%; 5.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持股5,034,550股,占比4.17%; 6. 青岛劲邦劲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688,000股,占比2.23%; 7. 赵旭东,持股2,513,600股,占比2.08%; 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京东大数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2,446,108股,占比2.03%;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2,441,142股,占比2.02%;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智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2,316,670股,占比1.92%。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与上述前十名股东相同。

特此公告。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泰新光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