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证券代码: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4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君发表声明与承诺,表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君声明其与公司间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李君确认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李君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李君声明其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规定。李君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非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特定服务,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过去十二个月内未有上述情形。
李君声明其未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场所采取禁入措施或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未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撤换,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李君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李君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及其他有关信息录入、报送或对外公告,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因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规定,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