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四)(修订稿))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提供了补充法律意见(四)(修订稿)。根据发行人与德恒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德恒为发行人本次发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本次补充法律意见基于深交所的要求和发行人实际情况,对《问询函》所载相关法律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核查。
公告详细解释了发行人收购宏宜公司控股权的背景及合理性,包括宏宜公司主营业务为合成氨的生产及销售,2023年4月建成投产,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07,268.55万元和67,223.9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5,347.78万元和4,015.38万元。2024年1-6月合成氨平均市场价格较2023年下降22.93%,导致宏宜公司业绩下滑。宏宜公司递延收益账面价值为6,560.92万元,评估值为0元,减值率为100.00%。
公告还补充说明了纾困协议的签署时间和背景,2021年3月9日,宜化集团与宏泰集团签订《纾困重组协议》,旨在降低双环科技金融债务、投资建设新合成氨装置并在建成后注入上市公司、宏泰集团通过无偿划转股权取得双环集团控制权。公告进一步分析了2024年上半年宏宜公司收入、利润下滑的原因,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了相关不利影响的发展趋势及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最后,公告对宏宜公司非流动负债递延收益评估调减的合理性与谨慎性进行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