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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宁维: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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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9日发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会议于2025年3月7日14:30在上海浦东新区古丹路15弄16号1楼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冷兆武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7日9:15-15:0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持有公司股份45,398,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2.95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86,2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1330%。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47,854,230股,占99.5200%;反对229,700股,占0.4777%;弃权1,100股,占0.0023%。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55,430股,占91.4080%;反对229,700股,占8.5510%;弃权1,100股,占0.0410%。会议出席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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