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7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斌先生主持,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2024年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无违规行为。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符合基本规范,制度完整,管理有效。
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审议通过。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预计: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经营状况匹配,符合现金分红政策。
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支持子公司发展,符合法律规定。
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规定。
H股发行上市相关议案:包括发行方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滚存利润分配等,旨在提升公司竞争力,符合战略规划。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根据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
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确认: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