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控股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应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范围。中国证监会对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控制,或属于相同或相近的业务范围,或其他由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情形下,可认定为同一或相关资产。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12个月内未发生《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大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况。
特此说明。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6日